2020
西安通報3起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和礦產開發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 秦風網
為深入推進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和礦產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效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查處的3起案件通報如下:
1、西咸新區涇河新城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李紅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底,李紅任涇河新城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不具備相關資質的某實業發展公司承攬涇河新城正陽大道的景觀綠化和正陽一路、正陽二路市政道路工程提供幫助,使該公司順利承建上述工程,李紅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楊某現金6萬元。李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1月,李紅被開除黨籍、解除聘用,違紀所得被收繳;2019年7月,李紅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又六個月。
2、臨潼區北田街道重點項目辦下屬項目建設及協調保障科原科長馬團結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問題。2014年,馬團結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規定要求由馬陵村組織實施的馬陵冢公園項目土方、機械等工程,擅自決定交由某建筑公司承攬施工,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王某財物3萬余元。2016年12月,馬團結在任職期間,利用負責工程款結算的便利,伙同他人虛增工程款,貪污工程款4萬余元。馬團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5月,馬團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2019年11月,馬團結犯受賄罪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3、鄠邑區原秦嶺辦主任鄔昭輝違規插手干預工程招標投標等問題。2014年2月,鄔昭輝任原戶縣秦嶺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插手工程招標投標,使得不具備承建資質的某裝飾工程公司在承建草堂寺環線綠化景觀提升工程中順利中標,收受該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潘某好處費80萬元。鄔昭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鄔昭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2019年9月,鄔昭輝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又兩個月。